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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文音频]黄益平对话白宫智囊:疫情冲击下的中美政策应对-5

所属专辑: 浦山讲坛
最近更新: 2020-11-10时长: 16:07
浦山讲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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节目简介

5. 疫情给数字经济发展带来哪些影响?


本节目为浦山讲坛第九期,录制时间为2020年4月5日

主题:疫情冲击下的中美政策应对

嘉宾:中国金融四十人论坛(CF40)学术委员会主席、北京大学国家发展研究院副院长黄益平,美国总统经济顾问委员会第28任主席、哈佛大学肯尼迪政府管理学院经济政策实践教授Jason Furman(杰森·弗曼)


黄益平:17年前,我们中国经历了很严重的非典疫情,当时我们的封闭是真的封闭,很多活动几乎完全停滞了。但这一次,数字经济在疫情期间更加活跃了。我知道,去年您做为英国政府的顾问为他们做了一份关于数字经济竞争问题的报告。您如何看待这次疫情对未来的数字经济发展所带来的影响?


弗曼:我认为这种局面对数字经济有帮助。以我本人为例,封城第一天,我就开了大概5场数字会议,使用了5种电脑系统,我自己当时意识到,我下载了错误的系统,使用方法也不正确,会议耽误了15分钟,因为人们都不知道自己该干什么。几天过去了,现在我的电脑上装上了所有的系统,其他人也是一样,所有会议都举行得很顺利。从上周到这周,我自己的数字生产效率提升了,其他人也是如此。我前两天在跟一家中型企业的老板谈话,他们在大约一两个月前就采用了新型的数字会议技术,今后的会议准备更多地在数字平台上进行,而当时这里还没有出现疫情。现在他们更是极大地拓展了数字会议的应用范围,以前需要当面开会的场合,一律使用数字会议替代。他们在疫情爆发之前就开始这么做了。所以,虽然在家隔离附带产生的这个好处还不足以抵消疫情带来的负面影响,但我认为数字经济是真实的,这些新技术会改变我们开会的方式,接受教育的方式,做生意的方式,甚至个人生活的方式。我认为,我们是比较幸运的,没有经历中国在17年前的非典危机中所经历的那种情况。


黄益平:很显然,另一个因素就是,在如今的中国,人们的移动能力比17年前大大提高了,所以这次的病毒才这么快就传遍了全中国,而17年前就不是这样的。当年的疫情主要集中在广东、北京和香港等地。所以,两方面的因素都有。


一个有意思的现象是,在美国和中国都是一样的。一直以来,我们都在见证 IT 技术和数字经济的发展,我们都认为,这些新技术会对经济活动有益。您一定注意到了,我们并没有观察到这些技术对提高生产率的实质性作用。我们都感到,现在做事的效率更高了,办事更快捷、更轻松,等等。您认为,为什么我们没有看到这些新技术对全要素生产率造成的积极影响?


弗曼:我认为这是一个很复杂的问题,我们看到了很多令人称奇的新技术进展,但当我们观察经济数据的时候,却看不到他们发挥的作用。有些人认为数据没能精确地反映出经济质量上的改变,但我认为数据可能是相当不错的。我认为,其实一直以来,全要素生产率其实是降低了的。部分原因在于,很多技术都被用在消费端了,比如人们刷社交媒体,或者看视频,并不会为经济作出多大贡献,而且还会占用你做其他事的时间,因为人类一天还是只有24小时,如果你看了更多的在线视频,那就相当于看了更少的电视,经济的增量就仅限于这两种活动之间的差值。


还有部分原因在于,这些新技术并没有从根本上改变我们做生意的方式。这些新技术有可能发挥催化剂的作用,也可能会在将来改变我们做生意的方式,但你要知道,从历史角度来看,新技术的应用有时候是会有延迟的。比如说,在电被发明出来之后,人类又用了60年的时间才搭建好输变电网络,使得电力能真正被用于整个经济。所以,这些信息技术有可能会改变未来,但似乎还不是现在。


黄益平:确实如此。我目前的学术研究的一个关注重点就是“数字金融”,或者说“金融科技”。现在有很多技术巨头在提供金融服务,其中很让我期待的一个领域就是,在线银行正在为中小型企业和低收入家庭提供数量巨大的贷款业务。通过使用大数据而不是固定资产来做抵押品。我们发现,在一些案例中,基于大数据的风险控制模型的表现,要优于传统银行的模型。部分原因在于,技术巨头的平台积累了大量的用户数据。然而,数据所有权始终是一个非常敏感的问题。那么网上消费等相关数据到底归谁所有呢?


弗曼:我也对“金融科技”十分感兴趣,美国在这个领域无疑需要向中国学习,学习中国的大量成功经验。就数据,或者不仅是金融科技而言,一般来讲,数字经济中最重要的就是竞争。如果只有几家巨头,无论是谷歌还是百度,我认为对我们来说都不是个好消息。我认为,对于消费者来说,一个选择多多、竞争激烈的市场才是最好的。


有些数据可能会成为阻碍其他公司入场竞争的障碍。如果某一个搜索引擎拥有的数据过于庞大,导致其他搜索引擎无法与其竞争,我认为这就是一个问题。我们需要想办法让消费者真正成为自己数据的主人,可以同时使用多个平台,让他们能够在不同的平台之间切换,在不同平台之间实现数据共享,从而消除进入障碍,我认为这很重要。


世界各国正在采取多种监管手段来确保实现这一点,我认为英国在这方面正处于领先地位,我在为他们担任专家组主席的时候向他们提出了一些建议,被他们采纳。我们需要促进公平竞争,让更多的数字竞争者入场,对于搜索引擎如此,对于社交媒体如此,对于金融科技也不需要例外。

黄益平:你的意思是,不同平台的数据可以实现联通,用户可以拥有自己的数据,然后不同的平台的之间携带?


弗曼:一点不错。例如,英国推出了一项名为“开放银行”的政策,在这个政策的指引下,大概有9家大型银行,都需要让它们的平台处于可以被小型金融科技公司使用的状态。银行必须提供相关的 API 接口,让这些公司可以在取得用户同意的前提下,提取并使用用户数据,在这些大型银行的基础上构建出自己的借贷平台。


我们看到,在这个政策的指导下,越来越多的公司和技术创新开始在英国涌现。在这种情况下,你需要保护隐私,注重网络安全。你不能指望自己挥挥魔杖就让好事发生,而是需要通过监管来促成它,同时在过程中尽量注重安全。


黄益平:现在中国也有很多新兴的在线银行,它们都采用不同的数据,使用不同的业务模型。阿里巴巴有一个“网商银行”,主要依托淘宝电商平台。腾讯也有一个“微众银行”,主要依托微信的社交媒体数据。还有一种模式比较接近您刚才说的“开放银行”模式,那就是位于中国西部城市成都的“新网银行”,他们试图连接其他技术平台,提供金融服务。他们应该无法访问银行数据,但他们在尝试访问其他技术巨头的数据。


我的最后一个问题是,虽然我作为一名经济学家,非常同意您关于竞争的说法,竞争非常重要,是保护消费者权益的重要手段,但是,在公司规模和发展效率之间,是否存在一个取舍?例如,垄断或者说“赢者通吃”对消费者和社会来说都不是什么好事,但如果我们把公司平台分割成两块,这样是不是就影响了这家公司的竞争优势?因为我们知道,大型技术平台的关键功能之一就是所谓的“长尾优势”,你可以为无限数量的消费者提供服务,但额外的成本却几乎为零。我们是否应该在二者之间有所取舍,您怎么权衡这个问题? 


弗曼:我完全同意您的观点。我认为美国不应该直接拆分巨型技术企业,比如说,美国不应该把谷歌或者脸书拆成三家公司。我不了解中国的情况,但我想,中国应该也不会对它的技术巨头这么做。所以,我认为我们不应该设立一个武断的公司规模标准,然后再依照这个标准去强行拆分现有企业,或是强制规定企业的规模。我认为应该做的是,消除其他企业的进入障碍,让其他企业可以更轻松地加入竞争,让人们可以更容易地在不同的系统之间切换。规模效应在一定程度上取决于技术,比如电子邮件,我们可以使用不同的电子邮件系统来交流。如果你让社交媒体平台之间也可以进行交流,那社交媒体的规模就没有那么重要了。所以我觉得,我们需要想办法防止企业去恶意扩张,把准入门槛降低,但不要强制规定企业的规模,也不要强制拆分现有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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